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2611
下属基金简称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2611
下属基金简称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2612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17 日 -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 刘长俊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7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
其他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
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信用债的评级须在 AA(含 AA)以上,除短期融资券、
投资范围
超短期融资券以外的信用债采用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主体评级;
若没有债项评级或者债项评级体系与前述评级要求不一致的,参照主体评级。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
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久期调整策略、期限结构策略、资产
主要投资策略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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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基金过往业
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 A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申购费 M≥5,000,000 1,000 元/笔 非特定投资群体
(前收费) M M≥5,000,000 1,000 元/笔 特定投资群体
N<7 日 1.50% -
赎回费
N≥7 日 0% -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 C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 日 1.50%
赎回费
N≥7 日 0%
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特定投资群体和非特定投资群体的释义详见《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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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东方臻善纯债债
销售服务费 0.10% 销售机构
券C
审计费用 42,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
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 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
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
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部分: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本基
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指:
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的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
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
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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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
的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客服电话 400-628-5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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